駕駛證因醉駕被吊銷 仍開車領第二次拘留
本網訊 一男子在駕駛證因醉駕被吊銷后,依然開車上路行駛。日前,該司機再次因無證駕駛被懷寧公安交警現場查獲,等待他的將是罰款1000元、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。
9月5日11時10分左右,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集成平臺查緝辦公室接到報警助手系統提示預警:車牌號為皖H8R1XX小汽車行經S344省道境內路段,正在從江鎮鎮往平山鎮方向行駛。此前,該車因被上級公安交管部門多次推送嚴重交通違法預警信息,而被該大隊列入報警助手系統布控。接到提示預警后,該室工作人員立即指令轄區江鎮交警中隊上路攔截。在得悉江鎮交警中隊攔截未果后,又迅速指令石牌交警中隊上路攔截。當日11時30分左右,石牌交警中隊在S237省道平山鎮石牛村路口將該車成功截獲。
經查,該車駕駛人為馬廟鎮男性居民吳某某,2020年因醉酒駕駛機動車被吊銷所持有的C1駕駛證。自駕駛證被吊銷后,吳某某仍然心存僥幸,經常無證駕車上路行駛,曾先后因此被安慶、桐城和懷寧公安交警查處過4次,其中,還被行政拘留過1次。為此,轄區交警中隊負責人曾經專門對其進行“面對面”警示教育。盡管如此,但他還是不思悔改,屢教屢犯,依然無證駕車上路行駛,直至此次又被懷寧公安交警查獲。(通訊員 鄭生發)





